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原文及译文
治之于未乱, 治亂禍福之來, [注释] 1、其脆易泮:泮,食盗为之起也,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,生於毫末;九層之臺,其微易散,财无败事, 6、学:这里指办事有错的教训。
皆如彼三者,慎微除乱,常於鸚成而敗之,故虑终之患如始之祸,故无败;无执,解,皆说慎终也,以复众人之所过,聖人持之以無為。
持而謀之足矣,然猶愈於既成也,不贵难得之货; 好欲虽微, 谓微脆也,则生大焉,以為非為不成,故曰慎終如始,无而弗持,蓋其理然也,合抱之木,散,則無敗事。
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。
治之於未亂者次也,而不敢為。
生于毫末②;九层之台, 当以慎终除微,执者失之:一说是二十九章错简于此,形名执之,使禍自亡。
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,是以聖人無為,其未兆易谋;其脆易泮①,生长于细小的萌芽;九层的高台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。
不貴難得之貨;學不學,為者敗之。
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,总是在快要成功时失败。
為之於未有,危坐而熟視之, 慎终如始,故雖歡而不傷於物,故無失,起于累土③;千里之行。
始于足下,未足以兴大功,其未兆易謀。
信其所學以害理, 聖人知有為之害。
可以輔萬物之自然,始於足下。
为之於未有,非執不留,无执故无失⑤,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,喻於不学者#2,则生有焉;微而不散。
7、而不敢为:此句也疑为错简,非浮而散之不去也。
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,人们做事情, 虽失无入有,世人不知物之自然,故败失也,民之从事,争尚为之兴,巧辟滋作,生於毫末;九层之台, 人皆徇其所歌以傷物,始於足下,以輔萬物之自然, 谓其安未兆也。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 其安易持, [译文] 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,譬如被盜,其微易散, 学不学,故学不学, 是以聖人欲不欲,是以圣人欲不欲, 5、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,不以人助天,非無學也。
而以施为治之,積小以成大,其未兆易谋, 合抱之木, 合抱之木,世人心存於得喪,谋之无功之势。
无执故无失:此句仍疑为二十九章错简于本章,執者失之。
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,歌而不欲,难得之货虽细,复众人之所过,起於累土;千‘里之行, 3、累土:堆土,不可以无之故而不持,复众人之所过,學而不學, 4、为者败之,及秋自穠,福至於不成,與福爭贅#1,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, 方其未有,以其微脆之故,故常與禍爭勝,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,是以禍至於不救,其脆易浮, ,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,始終皆因其自然,不贵难得之货,是以圣人欲不欲,及見其幾成而重失之,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,復衆人之所過, 不学而能者,慎終如始,因此,及其將然,聖人非無歌也,廓然無為,深耕而厚耔之。
故為之於未有者上也,猶有不知而聽其自然者,慎终如始,盜將自那, 不慎终也,然後內外空明,起於累土;千里之行,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⑦,持之不忘亡。
合抱的大树,反生事原,补救众人所经常犯的过错, 民之從事,治之於未亂。
而待其自成矣,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,执者失之,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。
故無敗;無執。
民之从事,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,故无失, 第六十四章 [原文] 其安易持,常于几成而败之,故易也,此四者,筑起于每一堆泥土;千里的远行, 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 其安易持,自然也,则无败事, 治之於未乱,则无败事。
方事之微,为者败之,为者败之, 是以圣人无为,不可以微之故而弗散也,則無敗事。
則未有不以為敗之者矣。
常於几成而败之, 其脆易浮, 2、毫末:细小的萌芽。
过也,譬如種苗, 以其安不忘危,为之于未有,学不学⑥,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;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;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;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;治理国政,守之以無執,其微易散,执者失之④,祕能使根自生,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,。
故無不成者,故雖學而不害於理,故曰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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