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
一、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税务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。 二、查询项中带*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。 三、本系统提供的 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。 四、若
则表示该发票是天津税务系统发售但具体信息尚未导入到系统, 三、本系统提供的 查询结果不作为发票真伪鉴定的法律依据 ,十日后可再查询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,。
请在开票日期次月征期结束后查询!” 六、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。
“您所查询的发票数据不完整, 二、查询项中带*标记的查询条件为必填项,则表示您不具备查询该发票信息的资格, 一、本系统适用于天津市税务系统发售的发票开票信息比对查询,如还有疑问请持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,请过一段时间再进行查询, ,请由该开具方或收受方自行查询!” 七、若查询结果显示为“发票查询成功!”或“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一致!”。
请在下个征期进行查询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尚未抄报税,则表示该发票比对成功,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并不存在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不属于天津市税务局认定的某某发票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不一致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金额与税务系统不一致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信息与报税记录不一致!” “此发票未发售给销方纳税人!” “您所查询的发票开票时间超出发票使用期限!” 五、若查询结果显示为以下内容,请持该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鉴别, “您不是所查询发票的开具方或收受方, 四、若查询结果为以下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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