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(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
我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,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,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,联调测试、接入等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〔2016〕16号和海关总署公告〔2017〕20号办理,联调测试、接入等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〔2016〕16号和海关总署公告〔2017〕20号办理,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。
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。
标 题: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(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 发文机关: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: 海关总署公告 来 源: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: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 公文种类: 公告 成文日期: 2018年06月26日 标题: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(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 发文机关: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: 海关总署公告 来源: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: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 公文种类: 公告 成文日期: 2018年06月26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(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 公告〔2018〕67 号 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(海关总署公告〔2018〕60号), 附件: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(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) 公告〔2018〕67 号 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(海关总署公告〔2018〕60号),。
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,我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,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, 特此公告, 附件: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,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,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, 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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