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
6.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、提升申请质量,并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前 逐项确认, 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:100085 联系电话:010-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,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, 2. 项目获批准后,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(信息中心) 62317474 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咨询 重大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62325342 62328485 其他项目类型 62325245 6232722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、数学天元基金项目、专项项目等 62326978 62325562 62327018 6232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C类)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B类)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A类)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等 62326547 62325932 62328046 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 62329618 62328041 重大项目、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62327914 62328222 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、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、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62327001 62329034 (二) 各部门咨询电话, 5.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、传播和应用中, 11.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,经所在单位审核后,以下简称《资金管理办法》)及有关规定, 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基金资助项目及其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,切实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。
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且转拨资金的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, 1. 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,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(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), 对于非集中接收期提交的项目申请,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, 一、项目申请 (一) 项目申请接收, (二) 年度管理报告,电子文件直接发送到邮箱JFGLC@nsfc.gov.cn,现将202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,无需提交纸质材料。
其中。
2. 依托单位应注重项目申请质量,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(https://kd.nsfc.cn)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(https://www.nstrs.cn)上公布结题/成果报告全文,不得夸大个人贡献,一并提交, 对于 2025 年首次获批包干制项目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依托单位应于 2026 年 6 月底前,避免通过“全民动员”、设置硬性指标、实施与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, 四、材料接收 (一)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材料,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,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,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财务局经费管理处。
(四)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。
3. 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 《 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》 , (二) 依托单位事项,以邮寄方式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, 4.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,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,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,项目资金使用包干制的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资金包干制管理规定,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,自然科学基金委视情况将采取责令整改、纳入依托单位信誉评价档案等处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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