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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, 六、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。
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,并予以配合, 二、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:中新镇中新村、集丰村(详见现场公告附图),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: 一、拟征收土地目的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。
因公共利益的需要,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。
专此公告,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,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。
增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入拟征地现场。
附件: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征地示意图.pdf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(本公告复印后同时在拟征收土地现场、被征地村、人流密集点、所属镇政府张贴) , 五、工作安排: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(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),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) 四、公告期限: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, 三、拟征收土地面积 :15.8718公顷(合238.077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,。
需征收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、集丰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5.8718公顷,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、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、历史建筑、传统风貌建筑、历史文化名村、历史风貌区、传统村落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情况进行调查,对土地的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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