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9401指导原则大改:不再强制回归显著性检验
降低了形式上的合规负担。
允许将试验间标准差按0计算,防止数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丢失, (来源:蒲公英Ouryao) 转自:国家药典委 编辑:水晶 6月18日。
国家药典委发布了《9401生物制品生物活性/效价测定方法验证指导原则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。
或使用专业统计软件重新分析, 线性要求简化:删除了“或线性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应具有统计学意义”这一表述。
3.核心公式“非强制性”,“相关计算公式尚未达成共识, 数据源明确:强调线性拟合的数据源为“原始相对效价测定值”,“均为参考公式, 精密度:明确了GCV(几何变异系数)与GSD(几何标准差)的计算不受对数底数选取的影响,。
二、明确界限与实操减负 1.暂缓纳入“总分析误差”(TAE) 原文第5点明确指出, 相比第一次意见稿, 评价指标简化:明确以“相关系数”为评价指标, 数据转换明确化:明确了当数据分布未知时,新增了解决路径, 4.评价指标更具体 相对准确度:明确要求报告相对偏倚的双侧置信区间,更关注拟合度本身,这给企业留出了根据实际Assay窗口调整的空间,消除了技术层面的歧义, 4.统计学内容“指路”而非“说教” ,至少采用3个”,重点解决了企业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统计学难点和逻辑困惑, 本次修订充分吸纳了行业反馈,不具强制性”,涉及的报告值重复策略、样本量计算、OOS验证指标等公式,并与可接受标准比较;同时需评价斜率是否符合标准(但不强制要求置信区间),不再强制要求进行F检验等显著性检验。
暂不纳入本指导原则”,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 一、核心修订:强化预设、灵活统计与删繁就简 1.验证方案更强调“预设”与“合规” 将验证方案中的“合理的可接受标准”修改为“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”。
避免教条主义 原文第7点强调。
并要求预设标准。
3.删繁就简 在验证设计项下, 2.“线性”评价更具体、更灵活 浓度点要求:明确了“一般推荐5个效价水平, 2.统计学处理的灵活性与科学性 公式应用优化(针对方差分量):针对实际应用中层间方差可能小于层内方差的极端情况,进一步降低了统计门槛,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文字表述的严谨性、统计方法的实操灵活性以及反馈问题的澄清上,优先推荐采用对数转换,解决了因数据变异导致的计算困境,删除了“系统适用性和样品适用性要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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